正常骑行过程中,共享单车突然自动落锁、车轮抱死,导致摔伤、骨折……这样的事故,在过去一年频频发生,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东浩兰生会展集团工会副主席陈达的关注。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在即。今年,她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治理共享单车“骤停”事故的建议,希望能够打破企业数据壁垒、消除消费者维权困境,促进共享出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骤停”致伤事故屡有发生
“我身边就有一个真实案例:有人在骑行共享单车时,车辆突然落锁。他猝不及防,整个人翻了出去,摔断了两根肋骨。”
陈达调研发现,在全国范围内,类似情况不在少数——有一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述,2025年全国类似伤害事故就达700起。“这些事故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城市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陈达告诉新民晚报记者,2025年,上海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交通出行相关投诉10699 件,同比增长28.1%,其中共享单车相关投诉7197件,同比激增74.5%,成为交通出行投诉的主要增长点。
而在全国范围内,2025年共享单车相关投诉量同样激增,其中因车辆骤停引发的伤害纠纷占据相当比例,反映出行业在产品质量、运营管理与责任机制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
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陈达说,共享单车“骤停”事故的原因复杂,可能涉及硬件制动故障、软件系统缺陷、后台误操作、电子围栏误判、超区骑行强制锁车等多种情形。“一码多车”现象,也可能是共享单车自动落锁的原因之一。“个别企业为了抢占市场,违规超量投放车辆,就会出现一个二维码对应多辆车的情况。”
然而,企业在事故处理中,常以“用户误触还车”“车辆故障”“超出运营区域”等为由推卸责任,而车辆是否存在设计缺陷、系统是否存在算法误判、平台是否在缺乏安全缓冲机制的情况下远程锁车等问题,往往因信息不透明而难以查清。
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的同时,还面临举证困境。“企业常以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为由,拒绝向消费者及监管部门开放后台数据。”陈达说,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举证能力显著弱势,因无法获取关键数据证明车辆缺陷或平台过错,往往面临败诉风险。
探索共享单车运营方“过错推定”原则
针对以上瓶颈,陈达建议,首先应当加快制定团体标准。“目前共享单车只有一个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上海共享单车分会2020年前制定的运营服务的团体标准,没有产品的团体标准。制定全国团体标准迫在眉睫。”陈达认为,应从技术规范(比如单车耐用性、定位精度)、安全标准(刹车、锁具可靠性)、用户权益(押金管理、投诉处理)等入手,统一技术、安全和服务要求,让企业有章可循,用户也能更放心。
此外,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政企数据共享与质量监管机制。陈达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牵头,建立共享单车行业数据共享规范,明确行政部门向企业调取数据的权限、流程与标准。在发生事故纠纷时,可由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数据,用于责任认定与争议解决。
针对消费者,陈达认为,应完善保险保障和集体诉讼机制。应强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保足额的产品责任险与人身意外险,并设立事故赔偿专项基金,确保伤者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
同时,建议支持消费者协会、检察机关等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支持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探索在共享单车人身伤害纠纷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消费者只需证明损害后果及事故与车辆状态存在关联,即由企业承担其无过错及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这样既可以缓解消费者举证压力,也能促使企业主动公开数据、改进安全设计,避免责任过度泛化。”陈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