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期限、金额、利率和贴息方式等政策要点,旨在过渡期后延续金融财政协同有益经验,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增收致富提供专属金融支持。
对比此前原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在支持对象、贷款额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优化。在支持对象上,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调整为农村地区有帮扶需求的人口,贷款金额也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副主任袁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政策衔接角度看,帮扶小额信贷在延续原有金融支持框架的同时,对支持对象和制度运行机制作出优化安排,既体现政策延续性,也体现创新性,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的制度升级。
袁帅进一步表示,支持对象的调整体现出政策从“身份界定”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有利于将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存在发展潜力和现实帮扶需求的群体。贷款额度提升则更契合当前农业经营规模扩大、产业链条延伸的趋势,有助于增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能力。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加大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改进信贷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贷款发放精准性,强化贷后管理。《通知》还从监管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等四方面,对支持政策协同机制作了优化。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过渡期内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更多承担“兜底式扩面支持”的任务,而进入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阶段后,金融支持必须更加注重质量与可持续性。“支持对象扩大、额度提高,本身意味着风险敞口同步上升,因此专业化管理和精细化风控是政策成功落地的关键。”
刘春生认为,此次政策的一个重要变化在于,从单纯强调信贷投放规模,转向强调金融、财政、监管之间的协同联动。监管部门细化差异化监管安排,货币政策与财政贴息政策精准配合,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投放—精准管理”的闭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