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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22:46:00 股吧网页版
科技保险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四部门明确
来源:中国证券报

  据金融监管总局网站3月2日消息,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简称《科技保险意见》)的通知。

  《科技保险意见》旨在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点速览

  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服务。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核心专利与商标的侵权责任和维权费用提供重点保障,为中小企业专注研发与市场竞争提供稳定预期和安全保障。

  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畅通科技研发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

  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加强产业链承保支持。健全海外风险服务观察及预警体系,完善产品出海、资金出海、人才出海等方面的保障。

  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备案管理。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

  优化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提高科技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线上承保理赔。按需发布相关险种承保理赔指引,规范承保理赔实践。

  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

  《科技保险意见》共七部分内容,提出20项政策举措。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至六部分是重点举措,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等五个方面;第七部分是保障监督。

  《科技保险意见》明确,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围绕重大技术攻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区域提出3项政策举措。

  一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优化政府、科技型企业、保险机构等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完善投保人、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等多层次损失分担方式,在国家战略需要、潜在风险较大、风险分散不充分的重点科技领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

  二是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根据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的不同特点,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保险保障服务。

  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科技保险服务。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保险区域创新高地,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险创新实践。

  其中提到,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服务。加强对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关键科技人才以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保险保障。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鼓励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链条的保险服务。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

  《科技保险意见》明确,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科技保险意见》围绕推广科技保险产品和扩大覆盖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

  一是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核心专利与商标的侵权责任和维权费用提供重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等方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

  二是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支持各地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

  为提升科技保险与创新链条的匹配度,《科技保险意见》围绕产品开发、承保理赔服务、专业化经营和发展生态提出4项政策举措。

  一是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备案管理。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

  二是优化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构建与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创新特点相匹配的承保理赔服务。按需发布相关险种承保理赔指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与标准制定,开展风险减量管理等科技保险服务。

  三是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坚持科技保险“专门政策、专属产品、专营团队、专业人才、专项考核”的导向。在监管评级等方面体现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鼓励性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团队。

  四是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支持重点区域采取政府、保险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等方式,整合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测试成本、知识产权等动态数据,搭建科技型企业风险图谱库。深化金融科技应用研究,着力提升行业科技支撑能力、优化智能化流程效率、创新风险减量服务模式。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标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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