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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8:46:30 股吧网页版
四部门: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
来源:澎湃新闻

  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明确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展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险保障范围,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坚持有效发展和风险防范兼顾并重。实现科技保险攻坚破局、扩面提质,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加快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强化激励保障与政策监督。

  具体而言,在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方面,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科技保险服务。

  例如,围绕国家重点部署的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风险减量和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府引导,统筹各方资源,优化政府、科技型企业、保险机构等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施“一室一策”专项风险保障服务。加强对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端科研仪器、关键科技人才以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保险保障。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科技保险发展中试制度、测压力、创新路的引领作用。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推动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

  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既要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也要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性风险特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有效减少因财产损失、研发失败、转化不畅、知识产权侵权、人工智能系统责任等风险带来的经济负担。

  在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上,《意见》要求,要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

  例如,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畅通科技研发到市场应用的转化通道。同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加强产业链承保支持。

  《意见》还鼓励地方政府、科技领军企业等建立科技人才保险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通过按岗位投保、按家庭投保等新模式,满足科技人才在职业责任、意外、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集群,指导重点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指导目录,鼓励地方建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保险机构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

  针对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意见》提出要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优化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

  在保险资金投向上,《意见》明确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鼓励保险资金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科创类证券化产品。用好用足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同时,加大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

  除此之外,《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强化风险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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