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行业即将迎来一项重磅规则落地。
自3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正式施行,新产品将严格遵照新规要求,存量产品则留有一年过渡期。
据业内人士透露,多家基金公司已向监管报送基准调整方案,并历经多轮沟通与优化。在此过程中,监管层重点关注基准与实际投资的匹配度、基准设定的合理性,以及调整额度与实施优先级等核心问题,对上报材料提出了更为细致、严格的要求。
对于公募行业而言,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正在驱动基金公司优化投研考核机制,激励、风控、产品、三方销售、基金评价与投顾服务等全链条配套改革亦势在必行。行业的竞争重心,正从短期业绩比拼,转向打造逻辑清晰、结构多元、具备长期生命力的产品线与投资能力。
哪些方向被重点关注
公募基金的世界,正迎来一次全新的调整。
华南一家大型公募的人士透露,2025年底,公司旗下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报告已上报监管。目前,已陆续收到监管问询并涉及部分产品的调整,方案仍在商议拟定中,最终定稿与执行节奏有待监管统一部署。
另有多家公募表示,公司就基准调整事宜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在2025年底完成对存量产品的全面梳理,并向监管提交了修改方案报告。此后经过多轮沟通与方案优化,待监管通知“正式启动”后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在与监管持续沟通、修订业绩比较基准的过程中,哪类产品和方向被重点关注?
上述华南大型公募人士称,权益类基金和固收基金均有涉及,“从反馈内容看,监管主要关心基准的调整是否有降低标准,基准与历史运作的匹配度,以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与未来产品定位一致等议题”。
另一家华南中型公募称,监管对公司上报材料中未涉及修改基准的部分产品,也要求修改相应基准,已经提交修改基准方案的部分产品则要求继续细化指数,“比如,对权益比例系数、基准中指数的细化选择,固收产品中基准对现金比例的修改等。这些修改意见主要是为了防范基准设置宽泛,降低考核标准的情况”。
华东一家公募表示,在与监管反复沟通的过程中,三方面问题被重点关注:
一是基准与实际投资的匹配性。对于权益类基金,业绩基准中的权益比重与实际权益仓位差异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灵活配置型基金不超过20%;对于债券类基金和FOF基金,新设定基准要符合基金合同和近两年实际持仓品种、权重及久期;对于不需调整的产品,如现有基准覆盖率低于公司平均水平,基金公司也要结合内部风控要求进行审慎考量。
二是业绩基准的合理性。监管重点关注调整后业绩基准的合理性,避免通过调整基准降低考核标准。
三是业绩基准调整的额度与优先级。业绩基准调整实行额度管理,权益类基金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其他类型基金不超过40%。额度优先用于解决投资与基准不匹配问题,包括二级债基适度提高权益比例、债基久期及持仓品种与基准不一致等情形,确保调整真实、合理、必要。
对于监管和市场关注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对市场的潜在影响,多家公募认为,基准调整引发大规模集中调仓、对特定板块形成冲击的可能性较低。“我们有少数产品调整基准后,会对业绩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华南一家公募市场人士透露。
中邮基金的判断亦相对乐观。该公司指出,本次基准调整的核心原则是“基准匹配持仓”,而非“持仓追随基准”,基准调整是对现有投资事实的“追认”和“校准”,而非要求投资组合向新基准靠拢。从操作层面看,多数产品的调整更多体现在法律文件和信息披露层面,实际持仓无需变动。在此基础上,基准调整后,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和持仓结构将继续保持原有逻辑,不会因基准变更而改变既定的投资方向。调整前后的投资行为是一致的、连续的,市场无需对此产生额外担忧。
基准调整的实操难题
关于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难题与挑战,不同公募机构有着各自的现实约束与处境。
前述华南大型公募人士表示,挑战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未来可能涉及新老产品标准不统一。比如,债券指数方面,目前存量指数存在一定表征性不强的问题,相较权益指数发展尚不完全成熟,但在非必要不修改的前提下,可能存在新老产品标准不一。
其次,是后续执行方面。“目前责任主要落实在基金管理人,可能未来执行方面各公司合规风控尺度不一,带来行业分化的情形。”上述人士表示。
“在与监管沟通中,我们遇到的核心难点主要是主题基金产品的基准匹配问题。”中邮基金直言,对于历史上持仓风格与原有基准偏离的产品,如何选定一个既贴合实际投资、又符合基准库要求的新基准,确实需要反复论证。监管要求基准调整的核心是“回归合同、贴近实际”,而非“美化业绩、降低难度”。这要求公司在拟定方案时,必须进行充分的历史持仓数据回测和风格归因分析,确保新基准能真实反映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该公司观察到,在新规实施推进过程中,最深刻的变化是风控与投资关系的重塑。过去,当风控基于内部制度和管理要求的“软约束”提出建议时,在短期业绩面前很容易被挑战或搁置。而新规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和量化的监管指标,为风控意见赋予了更强的制度权威性。目前各方都在积极学习新规、主动配合推进相关工作,这种变化让基金公司对未来机制的顺畅运行更有信心。
具体操作层面,如何平衡基准的约束性与投资的灵活性,是一个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中邮基金的做法,是在法规约定的框架下,先搭建起基础的制度机制——明确监测指标、设定分级阈值、固化纠偏流程。这些具体细节的磨合和优化,还需要在实际运行中逐步验证和调整。“投资部门也表示理解,愿意在法规要求的范围内,与我们一同摸索,在动态中寻找那个既能守住底线、又不束缚专业判断的平衡点。毕竟,让基准真正成为投资行为的‘锚’和业绩衡量的‘尺’,最终目标是让投资者受益,这也是行业共同努力的方向。”中邮基金表示。
全链条协同势在必行
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正将行业推入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变革。短期来看,投研考核优化已是迫在眉睫,激励、风控、产品营销,乃至三方销售与投顾服务,均需随之进行配套调整。
多家中小型公募基金公司提到,修改业绩比较基准本身并不棘手,真正的挑战在于其带来的连锁反应。“如果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后,最终影响到公司分类评级,例如从B类下降至C类,是所有公司都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华东一家公募人士道出了行业普遍的隐忧。在他看来,基准调整所带来的投研考核等一系列调整,才是重中之重。
“基金公司既要在一年过渡期内完成合规修订,又要建立基准偏离监测与薪酬挂钩机制,同时需平衡主动管理灵活性与基准约束,避免策略保守化。”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孙珩分析,监管会将基准合规与风格稳定性纳入分类评级核心维度,长期跑输基准或频繁变更基准的机构,将面临评级下调与监管关注。
为此,她认为,基金公司的投研考核需从短期绝对收益、规模导向转向以业绩比较基准为锚、侧重长期超额收益与风格稳定性的考核机制,并与激励挂钩;风控需新增业绩基准偏离、风格漂移、基准合规等监测指标,形成全流程管控;产品营销需摒弃短期排名宣传,转向基于基准的风险收益定位、投资目标清晰化的合规披露与投资者教育,确保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外部宣传与业绩基准保持一致,真正落实新规要求。
三方销售机构、投顾机构等同样需重构产品展示与推介逻辑。孙珩指出,未来,三方销售机构或需要突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对比与风险匹配,杜绝短期排名炒作,“基金评价与投顾机构则需转向以基准为锚的分类评价体系,停止跨风格简单排名,投顾需基于基准一致性重构组合策略与客户适配方案,整体推动行业从规模竞争向价值与超额收益能力竞争转型”。
“未来,基金评价结果将从收益率排名转向更多关注产品相对于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及其稳定性上,更加关注基金表现是否符合既定的风格和策略,这无疑提升了评价结果的参考意义。”盈米基金研究院研究员聂涵表示。
虽然挑战仍存,但聂涵认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落地后,基金公司会对基准选取更加审慎,从产品设计源头就明确其策略定位;对于基金经理拓展投资边界的行为,如果需要改变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则应通过变更基准并履行相应程序来实现;对于赛道基金的超额收益而言,新规不仅不会抑制,反而将推动基金经理在自身能力圈内做精做深,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纯粹、更可预期的超额回报。“因此,未来基金公司的竞争重点将转向构建清晰、多元、有生命力的产品线,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聂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