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正式施行
来源:财联社
《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于2025年12月26日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是深圳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国家发展规划“施工图”转化为园区“法治说明书”的关键举措。针对深港协同创新机制、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等方面的堵点,《条例》共分八章六十四条,从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监管等方面,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制度安排,为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枢纽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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