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日前,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实施和调整维护引导等作出规定,引导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推动城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
《办法》通过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空间底线,为城市各类开发建设行为“明底线、划边框”,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守住绿水青山和田园风光,为市民保留更好的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功能集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均衡、更高效配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表示,作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基本制度文件,《办法》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进行优化设计。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重要矿产资源富集区域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要框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严控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让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转向“盘活存量空间”,从“向外扩张”转向“向内提质”,推动城市走集约发展的道路。
谢海霞介绍,通过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实施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细化完善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分区、用地布局、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要求,统筹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就近满足百姓买菜、看病、送孩子上学、遛弯锻炼的需求,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和景观游憩空间,为城市发展“留白”,为市民生活“增绿”,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城市空间。
谢海霞说,要统筹增量用地和存量用地,统筹城镇地上和地下空间,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把闲置厂房变创业园区、社区公园,把城市边边角角的零碎地块改建成健身广场、街角绿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正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新城新区、开发区、非农产业园区等集中城镇建设用地,仅允许安排一些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比如需依托乡村或生态景观资源进行的旅游开发用地、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具有邻避和安全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就近矿产资源产地安排的能源资源开发用地等。还要加强时序管理,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市县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时序调控,合理安排投放节奏,避免闲置浪费。
谢海霞表示,下一步,将指导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各项政策举措,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进一步规范“三区三线”管理。通过优质的规划服务为空间赋能,强化按规划批地管地要求,支持重大项目早落地、快开工,实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