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22:29:50 股吧网页版
随行付支付被罚没合计273.33万,涉多项违规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2月28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刘某龙。

  罚单显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设置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审核商户资料;存在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的情况;未按规定留存商户资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883,974.6元,并处罚款1,849,302.68元,罚没合计2,733,277.28元。

  此外,刘某龙作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大风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150,000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