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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8 00:22:49 股吧网页版
22.4万亿私募基金监管升级!信息披露办法出台,强化穿透披露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周楠

  农历马年伊始,私募基金行业迎来监管升级。

  2月2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计七章44条内容,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信息披露责任等进行规定,新规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2024年7月,证监会曾就该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获取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末,存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1.9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3.9万只,管理基金规模达22.4万亿。

  对于《办法》出台的背景,有了解政策制定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前期,私募基金有关规则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专门行政规则,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不够具体细化,穿透披露等要求不足,亟需优化完善有关规则,弥补制度短板。

  另据了解,目前,证监会正指导基金业协会同步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具体操作要求,将尽快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

  强化穿透披露

  早前2023年9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开始施行。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此次发布的《办法》是首部落实该条例的行政规章,旨在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优化监管安排。

  聚焦此次的新规,主要内容涉及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等。

  具体来看,在信息披露方面,新规系统性明确了各市场主体的信披责任,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以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等,还涉及到相关关联方的配合信息披露义务,后者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等。

  记者关注到,新规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行为,包括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最大亏损,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等。

  同时,除了压实主体责任,新规还全面明确细化披露要求,强化穿透披露。

  例如,针对长期存在的投资者对嵌套投资“看不透”的问题,新规要求嵌套投资应当披露穿透后的投资资产(标的)情况,同时要求被投资的私募基金、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应当予以配合。

  同时,新规还鼓励增加自主披露内容。其中提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私募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标的等情况,自愿增加向全体投资者披露的内容。

  在风险揭示方面,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涉及复杂、风险较高的私募基金,要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揭示投资运作及交易等环节的相关风险。同时细化关联交易、投向衍生品资产和流动性受限资产、跨境投资等的披露要求。

  完善监管规则,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违规行为,此次发布的新规也明确了处罚措施。

  整体来看,《办法》加大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主体信披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较长时间以来,私募基金行政管理的规则主要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且规定较为原则,具体监管要求以自律规则为主。这次的《办法》提升了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则层级,填补了信息披露专门行政规则空白。”前述业内人士称。

  此次的新规在信息披露规则方面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后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各市场主体提高信息披露规范水平。

  此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违反《办法》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对于后续工作,证监会表示,将组织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信息披露行为监管,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证监会将持续落实《私募条例》,围绕私募基金运作重点环节,出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私募基金全流程监管规则,不断夯实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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