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估值调整补偿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当天0点起,“国投瑞银白银基金”小程序在支付宝上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完成身份核验后即可在线办理和解事宜。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2月15日发布的公告,此次补偿方案的适用范围为以2026年2月2日净值确认赎回(含2026年1月30日15点之后至2月2日15点之前提交赎回申请)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不在补偿范围内。
围绕场内买卖的投资者为什么不在本次覆盖范围,2月2日没有赎回的投资者为什么不在本次覆盖范围等市场关注问题,多位业内专家从交易机制、损益确认等维度作出详细解读。
场内买卖与净值调整无直接关联不在补偿范围
针对部分投资者关注的为何场内交易未被纳入补偿范围的问题,多位专家分析,这主要源于LOF基金特有的双重交易机制,两种交易模式的定价逻辑存在本质差异。
基金业协会估值委员会专家分析,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基金的交易机制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申赎,投资者通过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份额;第二种是场内买卖,投资者在交易所像买卖股票一样,按基金交易时段的实时交易价格与其他投资者进行撮合交易。2026年2月2日调整的是基金份额净值,它直接影响的是当天进行申赎交易的投资者,因为他们的成交价是基金公司日终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而对于场内买卖的投资者,在2月2日交易时段内达成的成交价,是由买卖双方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实时撮合形成的,与当天日终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无直接关联。
行业专家进一步解释,该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具备双重交易属性:其一为场外申购、赎回,其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确定;其二为场内交易,可以在场内(深交所)进行买卖,属于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依据深交所相关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不直接等同于基金净值。本次基金估值调整仅针对基金净值,场内投资者的交易盈亏主要取决于二级市场的供需关系及交易价格波动,因此并不受此次估值方法调整的影响。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LOF基金采用场内买卖与场外申赎两种交易模式,本次公告的专项工作方案不适用于场内买卖的投资者,这主要源于两者完全不同的交易定价与结算机制。场内买卖模式下,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供需实时决定。场内投资者在2月2日买入或卖出的成交价格,是其根据当时市场信息自主协商达成的市场价格,该成交价格已经实时反映了买卖双方对当时资产价值的判断,未受到估值调整方案的影响。
综合上述观点,场内投资者的盈亏主要取决于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波动,其交易行为未直接受到本次估值方法调整导致的净值变化影响,因此不在此次专项方案的覆盖范围内。
2月2日未赎回者仅涉账面波动实际权益未受影响
对于2月2日未提交赎回申请的投资者为何不在补偿范围内,专家表示,关键在于区分“已实现的损益”与“尚未实现的账面波动”,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基金业协会估值委员会专家表示,补偿方案适用范围是在2026年1月30日15点之后至2月2日15点之前提交赎回申请的自然人投资者,对于是否进行补偿,关键在于投资者所处的状态是“已实现的损益”还是“尚未实现的账面波动”。对于在2026年1月30日15点之后至2月2日15点之前提交赎回申请的自然人投资者而言,相当于已经“结算离场”。2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就是这笔投资的“最终结算价”,这些投资者已按此价格完成了赎回交易,相对应的盈亏已成为既定事实。而对于持有至2月3日及以后的投资者,情况则有所不同。2月2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无论如何波动,都只是持有过程中的一个“中间值”,反映的是持有该基金期间某一时点的账面浮盈或浮亏。影响最终实际盈亏的是投资者未来自主决定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也就是选择何时“离场结算”。
行业专家结合数据进一步分析,根据公开市场数据,合并计算白银LOF基金2月2日、2月3日两天的累计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9.23%,上期所白银期货合约该两日的累计跌幅为29.34%,两者基本一致。因此2月2日未提交赎回申请的投资者亦不受本次估值调整的影响。
另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本次公告的专项工作方案,旨在对2月2日赎回基金并因此承受实际损失的投资者进行补偿。对于没有赎回基金的投资者,2月2日的估值调整虽然导致当日基金净值下降,但这仅是账面上的浮亏而非实际损失,2月3日估值调整恢复后,浮亏影响已不存在,故不在此次方案的适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