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标准和两项配套技术规范发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加严格
来源: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24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两项配套技术规范。新修订的标准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这意味着今后空气质量优良的“好天气”标准将更加严格,以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上一版标准于2012年发布,自实施以来对我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本次修订收严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这位负责人说,将PM2.5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整为25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整为50微克/立方米;同步收严了PM10、二氧化硫(SO)和二氧化氮(NO)三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此次修订还调整了环境功能区一类区范围,更新了污染物分析方法的要求等。
执行新标准,将有何影响和效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看,标准修订会导致达标城市比例等评价结果有所下降,但是这种下降并不意味着空气质量变差,而是由于标准的限值加严、要求变高产生的。
从健康效益看,标准实施将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降低人群健康风险,对易感人群的保护作用更为突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将进一步提升公众“蓝天幸福感”。
从降碳效益看,本次标准修订能够有效带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促进重点行业先进工艺的推广使用;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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