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显示,近日, 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4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6万余元,合计罚没逾11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自2021年6月19日,当事人委托生产厂家按照宜家提供的“菲亚哈”羽绒被产品模型或图纸等信息制造产品,并通过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物流系统分销至宜家在中国的门店对外零售。
2025年6月23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中北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的“菲亚哈”羽绒被进行质量监督抽查。2025年7月9日,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编号:WZJC25165),该报告依据Q31/0115001114C001-2022标准要求,出具检测结论:该抽样检验,鸭绒、绒丝+羽丝项目不符合Q31/0115001114C001-2022标准要求,依据《羽绒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经统计,当事人委托生产的上述批次产品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54081.51元,销售违法所得计16002.97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一般处罚如下:1.罚款94642.64元;2.没收违法所得16002.97元。
读创财经梳理注意到,此次并非宜家在中国市场首次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近年来,宜家多次因产品抽检不合格、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点名。
天眼查显示,目前,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有6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总金额62.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