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无关业务等四大违规,商投锦盛私募被责令改正,两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日前,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决定显示,商投锦盛私募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二是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三是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四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商投锦盛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认真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另据同日公告,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长谢浩宇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惠媛,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商投锦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成都商投锦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3个。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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