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对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贯资产)以及相关责任人丁孝龙、米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杭州鸿贯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公司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实际投向不符、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二、公司从业人员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玩忽职守,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资产证明文件;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对部分产品的普通投资者在告知、警示过程中进行全过程录音或录像或做好相关配套留痕安排;
四、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净值披露、基金经理变更等;
五、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六、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者做冷静期回访。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条款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鸿贯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杭州鸿贯资产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杭州鸿贯资产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经查,丁孝龙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在公司运营中承担总协调、总负责的工作,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丁孝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丁孝龙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经查,米少波作为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过程中存在夸大、片面宣传私募基金、向投资者宣传的私募基金投向与实际投向不符、间接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玩忽职守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净值等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米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米少波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杭州鸿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行政许可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