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借收购不良资产融资等严重违规!东方资产上海公司被罚150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2月14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因: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抵押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50万元。
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行业务部主任、资产经营四部经理及临时负责人、第五组团队负责人刘航因“抵押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投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资产经营一部临时负责人、第四组团队负责人孙骏因“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今年1月初,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规开展资产处置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管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盛莲被警告。
公司官网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国东方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两万多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