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4日,许昌市政府印发通知,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一、主要预期目标
1.经济增长5.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进出口总值稳量提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粮食产量285万吨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与“十五五”考核目标统筹衔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动融入郑州都市圈和沿京广铁路城市发展带,加快形成高水平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协力做强郑(港)汴许主引擎。
2.深化郑许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都市圈城市对接合作,加快融入全省“一主两副、一圈两带、四域多点”发展格局。推动郑许交通互联互通,建成通车郑南、焦平、周平3条高速公路,积极对接忠武路、中原路等城际快速贯通工作,实现郑许市域铁路与新郑机场零距离换乘,做好许昌东至许昌北联络线项目前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郑(港)汴许产业对接,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探索共建产业园区、“飞地园区”,打造支撑郑州都市圈建设的核心区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高质量建设“一带一圈两谷”。
4.大力推进许港产业带建设,加快郑许市域铁路轴线站点开发和产业组团发展,实施重大项目210个,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葛市、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芙蓉湖现代服务业创新圈“三圈两轴”空间布局,实质性启动中央公园等片区开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突出中原电气谷“科创城”理念,优化“一核四基地”布局,加快电气谷城市更新、上汽汇众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促进电力装备、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产业深度耦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中原生命健康谷与中原医学科学城协同联动,支持富森生物、欣瑞制药等企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生物制造、医疗器械产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魏都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县域节点联动对接。
8.支持禹州市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钧瓷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和中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禹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长葛市发挥“融郑”“通港”作用,在高端装备、精密制造等领域形成整体产业,推进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打造郑许一体化“桥头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支持鄢陵县做强花木特色产业集群,系统化市场化整体推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打造“都市圈生态康养南花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鄢陵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支持襄城县立足煤化工和特色农产品基础优势,推动新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豫西南先进材料产业长廊和都市圈绿色农业基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襄城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发挥宏观政策效应,着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四)促进消费扩量提质。
12.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等政策,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提高产品“得补率”。(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积极发展养老、家政、数字等消费型产业,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培育1个省级特色商业街区、5个省级高品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5.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力争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政策“盘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大力推进总投资50亿元的胖东来梦之城、30亿元的许继集团许昌铁矿、25亿元的天目先导负极材料等418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260亿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动态更新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加强定期调度和服务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重大项目,提高养老、托育、医疗等民生类投资比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助企帮扶力度。
18.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精准化水平,分行业开展产融、产销、产学研对接200场次以上。清单化落实惠企政策,确保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有惠必享。(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设备更新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力打造产业“五城”,积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七)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20.围绕打造智能电力龙头之城,实施电力装备产业出海三年行动,坚持“AI+电力”赋能,依托许继、森源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延链补链,加快许继电气装备产业园、智能配网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新型电力装备产业进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围绕打造品质消费标杆之城,推广胖东来经验,加快胖东来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广场地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叫响“品质许昌”品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围绕打造新型材料规模之城,加快红东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金萌高端聚酯材料产业基地、黄河旋风超硬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着力构建“432”发展矩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围绕打造绿色发展示范之城,加快荷兰铪科有机食品产业园、禹州药慧园中药制品等项目建设,支持城发环境(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园、长葛循环经济产业园提质发展,持续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围绕打造数字经济枢纽之城,开展“数据要素×”“人工智能+”行动,加快豫沪人工智能产业园、中南科技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争创省级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和数据产业集聚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5.提质升级传统产业,支持企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提升食品、发制品及轻纺、建材等产业竞争力,工业技改项目投资200亿元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智能电力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配套、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扩大规模,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0%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积极开辟具身智能、低空经济、氢能与新型储能等产业新赛道,培育5个左右省级人工智能创新企业(产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以上,培育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完成企业改造200家以上,培育智能工厂(车间)超14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高能级产业载体。
30.实施开发区能级提升行动,全面深化产业园区改革,加强各类园区统筹管理,推进园区盘活资产、做优增量、聚焦主业、集约发展,创建1—2个省级产业园区集群地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支持高新区、经开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城融合、功能完备、职住平衡、生态宜居,提升整体规模能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32.实施“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高质量覆盖,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650家以上。(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3.突出产业需求和应用导向,支持许继、远东、黄河等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34.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凝练重大项目,推动在许高校深度融入重点产业发展。加快中原电气实验室、河南农大P3实验室等建设,新增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10家。(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推进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创新“实验室+产业化公司”等模式,加大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布局建设力度,完成重要科技成果登记6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65亿元以上。(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36.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兼职创新、项目合作。深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引育一批紧缺人才,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强化科技创新奖励,重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发成果落地转化效果突出的科技创新企业、团队和个人,营造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度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十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8.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加大优化涉企服务、清除市场壁垒、降低制度成本等改革力度,擦亮“赢商莲城、许君以昌”环境品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行动,提升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质效。(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1.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2.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力打造“信用许昌”“许昌信用”品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突出物流通道建设。
43.推动实施贾鲁河、北汝河、双洎河通航工程,支持许昌港襄城港区提质扩容,建成运营豫中陆路口岸综合物流港及铁路专用线,加快万里物流园、长葛市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质升级,加强与郑州国际陆港等园区联动,构建“空铁公水”立体交通网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44.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功能,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打开出口新通道。(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加快内外贸一体发展,积极拓展非美地区新兴市场,扩大发制品、电力装备、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大力实施“三个一百”招商引资项目,精准承接重点区域产业转移,高质量办好第二届许商大会、国家会展中心许昌馆展会等重大活动,力争签约落地亿元项目170个以上。(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十六)巩固城乡融合发展成果。
47.发挥9个示范片区引领作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更多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经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8.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短板。(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9.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县城加快产业集聚、服务集成、人口集中,进一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50.深入实施城市更新重点工程行动,统筹推进新城功能完备和老城改造提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1.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实施新兴路快速化提升改造、陈庄街东西贯通、永兴路高速出入口等项目,打通潩河北路、群众路等5条断头路,完成天宝西路、灞陵路等9条道路铣刨提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2.推进供暖扩面提质,实施20个小区供热改造工程,全面完成铁西区域已供暖小区“汽改水”,新改建热水管网5.1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85万平方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3.增强排水防涝能力,系统整治天宝河、饮马河等排涝通道和城区重要易涝点,新改建排水管网10公里,管网重现期提高至3年一遇。(市水利局,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4.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实施便民休闲绿廊提升工程,改造清潩河、饮马河滨水带状绿地,建设口袋公园10个。(市城市管理局,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接续开展城区增亮行动,提升34条道路、10个游园广场、2条河流沿线步道等重点区域照明功能。(市城市管理局、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加快“曹魏·187”、北海片区、许东新城开发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厂区、街区)改造,建设一批完整社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魏都区、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7.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强配套的住宅项目,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8.严守耕地红线,推进高产示范区建设,改造和新建高标准农田28.2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9.接续实施种业振兴三年行动,加快建设种业科创长廊。(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学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0.持续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1.统筹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壮大12条乡村富民产业链,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2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2.用好“千万工程”经验,片区组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3.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以“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许昌
(十九)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65.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行动,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扬尘、餐饮油烟等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6.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主城区及周边严控新建、扩大重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7.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5个国考断面全部达Ⅲ类,争创1条省级以上美丽幸福河湖。(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8.加强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9.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保护,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禹州市、长葛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0.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西部矿山、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修复利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71.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发电量占比达60%、40%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2.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达标,新增B级及以上企业60家,动态消除D级企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推进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新培育绿色工厂10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4.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75.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乐业许都”工程和“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0人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76.实施基础教育六大提质行动,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9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3%,培育中小学优质校25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7.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培育3—5所省、市级特色高中。(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8.推动河南农大许昌校区、中原科技学院提质发展,支持许昌学院“申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升本”。(市教育局,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中原科技学院、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79.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三年提质行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0.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强化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81.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建设,创建1个国家级和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2.加快市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加强与省中医药科学院合作,力争完成1-2项中医药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3.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84.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3所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改造、5所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41个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5.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农村居家养老和村级互助养老服务,加强养老助餐点建设,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6.开展儿童健康“五小”专项行动,落实育儿补贴和生育休假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8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汉魏许都故城遗址、灵井“许昌人”遗址、瓦店遗址等重大考古项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8.创新实施文化惠民活动,做优“市民夜校”“四季村晚”等品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000场以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发挥“曹魏三国、万彩钧瓷、花木温泉”资源优势,实施“文旅+百业”融合工程,支持神垕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办好三国文化旅游节、花博会、药交会等节会,力争接待游客5500万人次以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0.始终坚持民生为大,务实办好省定民生实事和市人大代表票决通过的10件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十八)抓紧抓实安全生产。
91.全力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强化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实施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92.加强化债资金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完成6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持续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3.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有效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4.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市财政局等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创新升级社会治理。
95.纵深推进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7.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8.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民兵、征兵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许昌军分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更好发挥作用。加强外事、侨务、对台、文史、档案、社科、地震、援疆等工作。(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