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意见》强调,要强化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做好粮油生产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提升。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保障农业全产业链金融需求,扩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金融供给。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资金投入,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要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工作,夯实农村基础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要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尤其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的信贷资源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金融帮扶政策效果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成效。
备受关注的是,在谈及如何“构建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时,《意见》提出,加大农村地区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力度,帮助更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对注册地在原脱贫地区的企业继续实施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募集发展资金,用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等项目。支持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提供更多符合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的风险管理工具。继续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稳步推进“保险+期货”,更好发挥项目保障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总结常态化帮扶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特色经验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助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