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发布,明确4类垄断风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指引》重点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
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竞争规律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平台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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