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随着中国低空经济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风险保障制度建设被提上日程。中国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近日发文提出,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印发的《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2日对外公布。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为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意见要求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励低空经济各类经营主体有效运用保险机制。
意见并明确,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依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出台示范条款。
在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和服务能力,面向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
三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完善低空保险政策,不断丰富低空保险产品,持续增强保险保障作用,加快形成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专业、市场规范的低空保险体系。(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