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保险湖州中支因不正当牟利被罚30万元!公司高风险密集,已被打上“被执行人”等标签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2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据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曹月新警告,对顾嵇峰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袁华警告并罚款2万元。
据了解,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家专业责任险公司,2007年9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32.52亿元。该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1.68%、18.45%、8.80%。
据天眼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打上“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标签。仅今年1月份以来8次成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1月27日,该公司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197.04万元,法院认为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月11日,该公司被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97.77万元;2月9日,该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此外,天眼查显示,近期该公司新增立案、新增终本案件、新增开庭公告、新增裁判文书等信息密集。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2801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87条,涉诉关系1550条,开庭公告903条,立案信息2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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