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其中第五项为,常住人口超过6万的县均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全国新增3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液透析服务,这将进一步填补县域血透服务空白。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焦雅辉在2月12日举行的发布会上称,将指导地方通过设施改造、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来提升血液透析服务能力。
在此轮之前,官方提出的目标是“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县都能够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目前已经完成。目前全国能够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的医疗机构8400多家,主要是二级和三级的医院,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县城。其中,全国大概有700多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液透析服务。
焦雅辉称,血液透析的患者一般每个星期需要2—3次的血液透析,如果能够在家门口就获得血液透析的服务,会极大提升便利性,另外也减少患者路途奔波以及食宿这些非医疗费用的支出。“今年,我委进一步提升这项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进一步向县乡基层拓展。向县一级拓展,主要覆盖常住人口超过6万人的县,新增350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提供血液透析服务。血液透析服务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高,所以我们一手抓扩量,一手抓提质。”她说。
具体安排上,前述文件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梳理辖区内常住人口超过6万且县域内不能提供血透服务的县,指导其结合实际确定一家医院设置血液透析室。承担设置任务的医院要提前储备执业医师、护士、工程师及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并选派至上级医院进修,确保具备血透服务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及时到位。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帮扶协作机制,推进做好指导帮扶。以地市或县区为单位,综合考虑辖区内常住人口、居民血液透析服务需求、血液透析资源配置等情况,结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规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资源配置,方便患者就近获得服务。对于因设施设备陈旧、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要及时更新和增配。依据《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等规范设置血液透析室。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血透服务监督管理,对新开设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加强指导和规范。落实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责任,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标准规范,确保质量安全。新设置的血液透析室不迟于11月底具备提供透析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