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5万件,同比增长38.1%,比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前的2023年增长了173%。经过行政复议后,93.6%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案结事了”率同比增长了3.3个百分点。
据了解,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徐运凯介绍,落实便民举措,更多群众和企业首选行政复议化解争议。2025年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占新收案件总量的近30%。浙江等地还创新“容缺受理”“跨域通办”等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群众“找得到门”,使行政复议更加可感可及。
据介绍,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持续强化监督功能,加大个案纠错力度,全年共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7.2万件,纠错率为11.5%;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批评等机制加强类案规范,及时纠治案件中反映出的违法共性问题,推动从源头上提升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争议。
例如,内蒙古在一起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地运营的行政处罚案中,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解释,消除执法部门理解偏差,最终执法机关对50件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撤销了对20家企业和30名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并同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标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在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基础上,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寻求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方案,实现执法刚性与治理柔性的协调与平衡。”徐运凯表示。
有关数据显示,2025年,各地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0.5万件,调撤率达到29.8%,13个省份的复议调撤率高于30%,上海、江西、新疆等地调撤率达到40%以上。
例如,江苏103家建筑企业对执法机关撤回其建筑资质许可不服,共提起117件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组织被申请人与案涉企业当面沟通、释明政策、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等方式,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同时,指导103家企业通过整改满足许可条件,重新获得了建筑资质许可,最终申请人全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同时,做实“复议护企”,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监督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强涉企案件办理,重点加强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治,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据了解,四川省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快审快结机制,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通道,高效化解涉企争议。山东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案件受理审理、实质化解、跟踪问效等七方面机制,做实对企指导服务。
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1万件,纠正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不当执法行为6431件。
例如,浙江某公司对执法机关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违约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错误、违约金数额计算明显不当,责令其自行纠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此外,司法部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监督,对2023年以来地方政府未依法履行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限期履行,打通企业依法维权“最后一公里”,已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
据悉,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司法部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印发《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地方各级政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法规定,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委员会,广东等7个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