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餐饮老字号短视频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系列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老字号在促消费、扩内需中的重要作用,广电总局、商务部定于2026年春节期间联合组织开展餐饮老字号短视频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老字号·新味道”为主题,突出春节团圆、年味消费,深入挖掘餐饮老字号的技艺传承、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创作播出一批优秀短视频,讲好一块招牌背后的故事、一道菜里的中国味、一代人的舌尖乡愁,生动展现老字号的独特魅力,结合商务部“老字号嘉年华”系列活动,打造春节餐饮消费新热点新场景,营造欢乐祥和、年味浓厚的春节消费氛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活动时间
2026年2月(自通知印发之日起)—3月3日(元宵节)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短视频创作
各地广播电视、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创作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传播广泛的短视频。创新表达方式,聚焦各地餐饮老字号历史故事、技艺传承、美食风味,突出餐饮老字号企业打造的年夜饭套餐、新春团圆宴等消费场景,以观众喜闻乐见的网感语言、叙事方式讲好老字号的新时代故事,吸引更多群众走进老字号、寻味中国年,推动老字号餐饮消费。
(二)开展全媒体传播
1.省级广播电视台在重点新闻栏目开设“老字号新味道”专栏,每天播放至少1条餐饮老字号短视频。鼓励广播电视媒体立足本地区餐饮老字号经典风味、独特技艺、历史故事等特色元素打造新春消费专题节目,大小屏联动播出,宣传餐饮老字号发展成效。
2.广播电视、商务主管部门所属重点客户端以开屏图片、首页置顶等方式,加大餐饮老字号短视频推送力度,设置专区、专栏,集纳展播优秀作品,提升活动知晓度、参与度。
3.广播电视新媒体设置#老字号新味道#等互动话题,联动网络达人、商务部门新媒体账号等加大短视频传播推送力度,引导消费者实地体验、打卡分享,及时转发消费者发布的优质UGC短视频作品,加强互动交流,营造全网参与、全民分享的浓厚节日氛围。
4.支持各地广播电视、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合作,统筹线上线下优质资源,共同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优秀短视频作品在社区媒体、商业街区显示屏等场景展播,拉近老字号与消费者的距离,实现文化传播与消费带动双向赋能。
四、组织保障
1.各地广播电视、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最大限度调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视听平台、老字号企业、创作团队的积极性,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创作、共同推广的良好格局。
2.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创作、发现一批具有创新引导性的优秀主题作品,并指导辖区内广播电视媒体、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切实做好优秀作品的推荐和播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推荐优质餐饮业老字号资源,及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宣传素材和相关数据,为短视频宣传活动提供支持。活动开展情况请于3月10日前分别报送广电总局、商务部。
附件:餐饮业中华老字号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