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晚间,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
近日,因某事件引发网络上大量讨论,给广大客户造成一定的困扰,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对于相关报道和评价,我们向各位关心汇业的客户朋友们说明如下:
一、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公司”)和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公司”)均为我们的法律服务客户,由两个独立的团队就不同的领域分别提供法律服务。该案件中本所及本所律师均未代理涉诉双方。周开畅律师及其团队没有为米哈游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不接触也不掌握米哈游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二、周开畅律师受远景公司的委托,指派实习律师通过公开途径收集部分客户要求的相关信息,包括查询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向公证机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导致米哈游公司投诉事件,我们深表歉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周开畅律师指派实习律师收集整理证据的行为不属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涉嫌构成《律师法》第40条第1项规定的“私自接受委托”的情形,对周开畅律师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考虑到该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已暂停周开畅律师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各项工作。
四、我们声明及承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独立办案。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利益冲突(以下简称“利冲”)管理制度,即“一案一检”“一标一检”的强制性内部规定,并设置了专门的利冲委员会,每一个服务项目和案件在接受委托前均经过了利冲检索。针对该事件所暴露的律所在动态利益冲突监控上的不足,后续我们将建立更高的合规标准。

2月10日,米哈游发布声明称,此前公司聘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由其为米哈游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在汇业律所为米哈游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汇业律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周开畅律师在明知代理远景公司诉讼案件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仍私自实施超出与远景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范围的、指派实习律师吴某继续帮助远景公司收集、固定诉讼证据并提供给远景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律师法的相关规定。
米哈游表示,鉴于上述侵害公司权益的情况,米哈游决定终止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的一切合作关系,停止委托其处理任何与米哈游相关的法律事务,同时,将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永久列入公司合作方黑名单,永不合作。
据悉,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已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其与米哈游之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江阴市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其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