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半年实施期内将发放100亿奖补资金,其中春节9天假期的奖金规模将超过10个亿,消费者在试点城市购物、就餐、旅游、住宿等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2月11日,界面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海的“乐享消费有奖发票”活动将于2026年2月12日10:00启动,持续至7月31日。共设五个等次,活动奖金总额达3亿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消费促进处处长居新平表示,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有望进一步释放上海消费潜力,为正在举办的跨年迎新消费季增添欢乐,把实实在在的惠民福利送达广大消费者。
据介绍,本次上海的有奖发票活动将从2026年2月12日持续至7月31日,共分六期开展,每月一期,覆盖春节、五一等重点消费节点。
活动参与范围方面,个人消费者在上海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并在活动期间取得上海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真实姓名、单张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元的符合要求的电子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发票要求方面,可参与活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等3类。发票受票方需在“名称”栏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可参与活动的发票包括未通过真实性核验的发票等10类。为确保活动有序,每位消费者每期活动可在任一抽奖平台最多提交10张发票,在各抽奖平台提交总计不超过30张发票。同一张发票只能参与一次抽奖。
活动参与流程规则方面,本次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延时兑付”的模式,消费者登录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京东、抖音等抽奖平台上的“上海有奖发票”活动专区,即可参与抽奖,结果即时反馈。由公共服务平台对发票真实性和7天内未发生“红冲”等进行核验,并反馈发票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发票,由抽奖平台向消费者分发奖金(发票提交后,10天内完成发票核验和奖金发放),若核验不通过则不予发放奖金。
奖项设置方面,共设五个等次,活动奖金总额达3亿元。具体奖项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10元。其中100元及以下的小额奖项占比更高,确保更多参与者能分享喜悦、获得实惠。此外,将在节假日视情况加大奖金投放力度。特别是马年春节长假期间,会进一步加大福利力度。
上海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王超提醒,参与活动要注意两点:一是索取发票时,务必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发票“名称”栏必须填写真实姓名,避免因信息比对不一致而无法参与抽奖。二是根据本次活动方案,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需达到100元以上。如遇商家拒绝开票、不如实开票等情况,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热线及时反映。
此外他还提醒参与活动的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真实交易如实开具发票。确保发票中记载的购销主体、品名、金额等与实际业务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