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到203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国务院办公厅2月11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目标。
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安排部署了包括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等5方面19项重点任务,其中,探索建立容量市场是创新举措之一。
实践证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
以缓解电力保供压力为例,“依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大范围资源调配与灵活调节功能,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跨区通道最大实际送电达到1.51亿千瓦,较2024年历史最高峰值增加900万千瓦,创造了‘十四五’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最好成效,电力市场在高峰时段的价格引导与调节激励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负责人说。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还构建了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新型生产关系,一批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环境下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
“《意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对未来5至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上述负责人说。
从目标来看,《意见》明确了到2030年、到203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其中,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据介绍,《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再比如,《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容量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容量市场,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对此,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份文件的出台,都将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一位储能上市公司高管也向记者表示,此举将对新型储能产业形成长期利好。
对于如何推动《意见》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积极推动本地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地方规则与国家规则的对接统一,防止不当干预电力市场交易,依托电力市场培育更多新主体新业态、开放和应用更多新场景,为各类资本创造更多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