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佳佳李未来北京报道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成效斐然,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
在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我国绿色金融正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蓝虹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国对绿色金融的认定相对直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通常直接被纳入绿色项目范畴。而随着欧盟绿债“无损害原则”的推广,绿色金融正迎来发展升级,绿色项目在实现减碳等环境目标的同时,不得损害其他生态环境目标,也成为当前绿色金融发展的新标准。
蓝虹还围绕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零碳园区建设等问题与记者展开深入探讨,以下为专访全文:
《华夏时报》: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提“坚持‘双碳’引领”,零碳园区作为“双碳”落地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对全国“双碳”目标实现有什么意义?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是否会迎来发力窗口期,进一步加速零碳园区的全周期建设与规模化落地?
蓝虹:“十五五”期间,绿色金融将系统性加强对零碳园区全周期建设与规模化落地的支持力度。中央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建成100个国家级零碳园区的目标,并将其纳入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而“十五五”规划,又对绿色金融提出了要求,要求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金融供给质量,并提出具体任务,包括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等。这些都将促进绿色金融“十五五”期间加强对零碳园区的绿色金融支持。
而且,2025年发布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首次统一绿色金融产品标准,解决了零碳园区建设中跨部门标准分歧问题。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要求园区能源供给需以非化石能源为主,并配套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技术路径,为绿色金融支持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认定框架。同时,新增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额度,可以支持零碳园区内中小企业绿色技术改造。这些都为“十五五”期间绿色金融进一步支持零碳园区奠定了基础。
《华夏时报》:当前绿色金融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具体到零碳园区建设,绿色金融又能从哪些维度为其提供实质性支撑?
蓝虹:目前绿色金融67%的资金投在了减碳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明确零碳园区支持的绿色产业范围,包括可再生能源、储能技术、绿色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要求建立贯穿园区规划、建设、运营全周期的碳足迹追踪系统,采用统一核算方法。
绿色债券发行需遵循《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满足四项核心要素:资金用途明确、项目筛选规范、信息披露透明、第三方评估独立,以确保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同时,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碳质押融资等工具标准化,明确碳资产确权、估值及交易流程,支持园区通过碳市场实现减排收益。
特别是央行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对零碳园区各类项目提供优惠低息的金融支持。在新能源领域,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如屋顶光伏整县推进项目)、海上/陆上风电项目、储能系统建设(含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制备与利用设施等;在能源系统升级领域,包括智能电网改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跨区域清洁电力输送网络、地源热泵等新型供能设备等;在工业低碳改造领域,包括高耗能设备替换(如燃煤锅炉改电锅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系统、园区集中供热管网优化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用于零碳园区碳吸收的重要手段,是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重点支持领域。
对这些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核定总投资的60%再贷款支持,央行提供利率1.25%的再贷款,最长可获得3年期资金支持(1年+2次展期),项目需通过第三方碳减排量核证。而且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可以与发改委《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政策组合,符合条件的零碳园区项目可叠加享受中央预算20%资金支持。
《华夏时报》:当前,绿色金融面临哪些现实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蓝虹:绿色金融仍面临现实瓶颈,一是早期易落地的优质低碳项目逐步减少;二是CCUS等前沿技术暂无市场化收益,难以满足基本融资门槛等;三是部分项目收益低、风险高,单一金融工具难以覆盖。
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多个机构协同,提升项目收益率与可融资性;另一方面要持续金融创新,如混合金融、项目打捆(生态修复+生态旅游打包融资)等,让原本“只有成本、没有收益”的生态保护项目具备融资条件,真正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可持续、兼顾“双碳”与生物多样性的发展目标。
《华夏时报》:部分零碳园区存在“伪零碳”“漂绿”风险,可能导致绿色金融资金错配,您认为金融机构、监管层应建立怎样的甄别和监督机制,既能守住资金投向的绿色底线,又不影响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蓝虹:我觉得应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金融机构需公开项目筛选标准、资金流向、环境绩效(如减排量、绿电占比)等关键数据,并通过第三方核验增强可信度。企业需披露能源结构、碳减排路径及年度进展等。另外,要采用国际接轨的核算方法,统一数据采集频次与异常处理规则,以避免“漂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