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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9 21:26:00 股吧网页版
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推出主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
来源:澎湃新闻

  沪深北交易所优化再融资。

  2月9日,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和便利度。

  整体来看,本次再融资优化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二是更好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三是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性;四是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在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上,一方面,沪深交易所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具体而言,上交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深交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8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并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

  其中,沪深交易所明确,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而主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与此同时,科创板方面,上交所指出,科创板上市公司同时符合两方面指标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一是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二是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创业板方面,深交所调整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深交所综合考虑全市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中位数,避免板块差异,将创业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的研发投入占比下限,由3%调整为5%。

  此外,沪深交易所均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在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上,另一方面,沪深交易所均优化了再融资间隔期要求。

  沪深交易所明确,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可以启动再融资预案公告等程序。

  北交所方面,则支持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按需、合理实施再融资。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发展主营业务。”沪深北交易所均指出。

  提高再融资制度便利性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

  提升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方面,沪深北交易所均进行了三方面优化。

  一是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公司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及时决策、及时申报。

  二是明确已在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且事实未发生变化的内容,再融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引用。

  三是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强化再融资全链条监管

  对于本次优化再融资,沪深北交易所均表示,系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沪深北交易所指出,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过程中,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同时严防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指出。

  而在监管方面,沪深北交易所强调,将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同时,完善预案公告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相关主体违背承诺的,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表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等情形。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从严处理再融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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