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填补了我国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的制度空白。
“目前,在保障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方面,已基本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为系统性提升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24年7月,媒体曝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揭示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准入许可缺乏、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突出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迅速跟进相关法律的修订。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实现专车专用。同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规定,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据介绍,这些制度文件在设计时总体上有五个方面考虑,明确“能运什么、用什么运”。孙会川用“五个一”概括了新规的核心框架。
“一个目录定品种”是关键。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同时规定运输必须使用专用罐车。
孙会川特别强调:“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这为相关企业设立了明确的时间红线。
“一个办法管许可”体现在《准运管理办法》中。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办法严格细化了许可条件,包括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要求运输容器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且字高不小于200毫米。“让‘食品专用’的标识成为道路上看得见的安全承诺。”王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一张联单管追溯”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现。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介绍,联单管理是落实制度的关键举措,通过建立实施统一的联单规范,明确各方记录责任、细化记录内容、规范记录管理,着力构建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
这一制度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责任紧密联结,形成食品安全责任共同体。
事实上,这一套标准保底线由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做支撑,《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为散装运输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
“一个机制强监管”构建了“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发货方和收货方严格查验把关,监督承运方加强过程控制,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
全流程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防线向前延伸。新规实施后,液态食品运输将实现从“出厂”到“入口”的全程可追溯。通过运输联单制度,每一批液态食品的流向都有据可查。
针对运输许可,孙会川表示:“考虑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各地还需要时间开展培训宣贯、组织实施,我们在公告中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随着2026年7月1日许可截止日的临近,未取得准运证的运输经营者将被排除在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市场之外。这将促进行业整合,淘汰不合规的运输企业。
与此同时,对于已经建立规范管理体系的企业来说,新规的实施意味着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合规成本可能短期内上升,但长期看,这将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一位食品运输企业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