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深交所2月9日消息,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优化再融资是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深交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推出一揽子优化举措,进一步提高再融资便利性和灵活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工作中,深交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再融资功能充分发挥、各方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再融资机制安排,打通卡点堵点,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坚持扶优限劣、支持科技创新原则,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坚持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好”,着力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稳中求进,区分不同情形,稳步有序推进,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一揽子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优化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过程中,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调整优质上市公司募投资金投向要求,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发展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二是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发展主营业务。优化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研究推出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放宽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
三是着力提升再融资机制灵活性、便利性。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公司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使用计划,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及时决策、及时申报。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情形。健全交易所日常监管和再融资审核协同机制,提升审核质效。
四是加强再融资全链条监管。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上市公司“带病”申报。完善预案公告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相关主体违背承诺的,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下一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交易所规则制定修订,抓紧推动典型案例落地,进一步提高再融资灵活性、便利度,切实提高市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