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严格对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活动的监管。《通知》首次明确RWA代币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明确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RWA代币化业务需事前备案,即实施严格的“备案制”,明确负面清单,划定清晰“红线”,并强化持续监管,防范风险。
《通知》明确,RWA代币化是指利用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进行发行交易。文件表示,在境内开展此类活动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原则上予以禁止。
其中提到,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对于风险监测强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将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