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搜索引擎或网盘输入热播剧名称,几秒钟内就能找到完整资源。这些盗版资源打着免费的旗帜,实际暗藏精心设计的流量诱饵。
2026年1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揭开了盗版产业的冰山一角。被告人刘某搭建的“万能看剧”平台,通过解析接口等技术手段绕过会员验证,未经授权汇聚多家视频平台内容,以“免费”为噱头吸引用户,同时通过会员收费和代理推广模式牟利。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免费只是表象,真正的生意藏在背后。南都记者了解到,盗版平台上的侵权内容被用作引流工具——成为色情、赌博、诈骗等网络黑灰产的重要流量入口。对用户而言,这类风险往往难以察觉。一次点击、一次跳转,可能伴随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设备被植入脚本,甚至可能被引导进入“杀猪盘”等诈骗场景。盗版问题已不再局限于版权侵权本身,而是逐渐与信息安全、诈骗风险等问题交织,形成更为复杂的风险链条。
“一上线即遇盗版”,视频平台损失超200亿元
2025年12月12日,古装剧《长安二十四计》首播后热度与口碑持续走高。仅十余天后,剧方就面临“打盗版”问题。23日剧方微博发布声明,直指未播内容遭大规模非法泄露与传播,希望维护版权、止损、规范播放秩序、引导正版观看并震慑侵权,同时守护创作成果与行业生态。
《长安二十四计》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长视频尤其是热播剧的盗版出现时间被不断压缩,从过去上线数日后演变为几乎同步,形成对正版平台的直接分流。
一位不愿具名的视频平台业内人士指出,盗版内容之所以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扩散,还与搜索引擎和浏览器的推荐机制密切相关。一些搜索引擎的热搜榜、关键词联想等功能,在客观上放大了“剧名+免费观看”“全集资源”等侵权信息的可见度,降低了用户接触盗版内容的门槛。部分浏览器在搜索结果页呈现第三方盗版链接,使用户无需多次跳转即可进入侵权站点,客观上提升了盗版内容的传播效率。
这些近乎“同步更新”的盗版已对正版形成直接冲击。这位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首先是会员收入损失,用户可在盗版平台免费观看全集或最新集,直接削弱正版平台的付费转化;其次,热播剧常见的“会员抢先看”“点映礼提前看结局”等付费模式,也因盗版提前流出而受到冲击。受盗版分流影响,正版平台的广告曝光量与点击率可能下降,进而影响广告变现效果。此外,盗版泛滥还会影响版权采购方对作品授权价值的评估,进而压低海外发行价和二次授权收入。
在行业层面,损失已呈现出规模化趋势。2025年2月举行的首届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大会上,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晓曾直言,近年来盗版问题给视频平台带来的经济损失已超过200亿元,严重挫伤了创作者的积极性。
面对数字侵权的系统性风险,根据媒体报道,2026年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黄勇教授建议,将版权治理特别是数字版权治理纳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框架,构建与新型盗版模式相适配的现代化版权治理体系。
“免费才是最贵的”,盗版如何为网络黑灰产输血
这些以“免费”为卖点的盗版平台,究竟如何维持运转?
“免费才是最贵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告诉南都记者,盗版平台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广告费,包括通过视频滚动字幕、弹窗广告、页面跳转等方式获取收入。一些网站满屏的小广告,实质是通过跳转和导流收取流量费用。还有部分盗版平台采取类似传销的方式,将盗版片源交由他人传播,并收取所谓的代理费。
在此基础上,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磊进一步指出,广告收入通常占据盗版网站的核心位置。一方面,侵权内容被嵌入贴片、悬浮、插入式广告,形成稳定曝光。另一方面,由于盗版平台难以进入合规广告体系,往往转向高风险广告渠道,通过博彩、色情、仿冒、钓鱼等违法违规广告或跳转链接获取更高报价。同时,盗版平台还会利用用户对“体验提升”的需求,设置所谓会员、加速、免广告、下载权限等付费门槛。
王磊还注意到,在以电影、电视剧为代表的长视频市场逐渐出现“片源、账号、链接”分发和代理销售现象:上游盗版者招募代理并收取代理费,签约获得片源后拥有自主定价权,通过批发价差和扩大销售额实现多级盈利。整体上呈现“内容引流与流量售卖为主、灰黑广告与导流佣金强化、补充性付费与分发交易兜底”的复合盈利结构。
在他看来,“免费”是一种获客与留存策略,实质是典型的流量变现黑产。其盈利基础并非内容服务本身,而是以侵权内容作为低成本流量入口,将访问量、点击量与用户停留时长转化为可交易的“流量资产”。
在这一逻辑下,盗版平台与网络黑灰产逐渐形成高度互利关系。前述业内人士直言,盗版是黑灰产最廉价的流量来源,黑灰产则是盗版平台的输血大动脉。
“一些侵权盗版平台也是黑灰产为开发客户资源主动建设的。”王磊指出,网络黑灰产亦会为盗版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快速更换域名、搭建镜像站点,以逃避封禁;而盗版平台则为黑灰产提供流量入口和用户数据,双方在技术资源上形成互补。
他特别提到,尤其对中小盗版站点而言,黑灰广告与导流分成往往构成其最主要的现金流来源,一旦被搜索降权、域名封禁或支付受限,平台更容易向高风险广告“倾斜”以维持运营。
难以察觉的风险:信息泄露、“杀猪盘”
多位受访者指出,盗版直接损害内容创作者和版权方的利益,长期来看会打击原创者的积极性,最终导致优质原创内容产出减少,影响文化产业的创新生态。更需警惕的是,随着盗版产业链的不断演化还衍生出个人信息泄露、诈骗引流等风险,进而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从普通用户角度看,王磊指出,盗版平台直接破坏了正常的观看和阅读体验,弹窗广告、强制跳转等行为对用户使用造成明显干扰。用户在跳转过程中,个人信息容易被黑灰产非法收集、滥用甚至泄露,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此外,广告跳转的终点多为非法博彩、“杀猪盘”、虚假投资、钓鱼网站等黑灰产场景,用户一旦被诱导参与,可能遭受财产损失,甚至面临法律风险。
还有一类更为隐蔽的“隐形收割”。南都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用户在观看盗版影片时,其设备可能被植入脚本,沦为“矿机”为平台挖虚拟币,或个人数据被窃取后打包出售。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王磊认为,盗版行为对正常的版权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环境形成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正版内容的发展空间。网络黑灰产为逐利传播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同时,相关活动往往伴随恶意软件、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增加网络安全治理成本,削弱网络空间的法治性和秩序性,最终侵蚀网络生态的可信度,对数字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要打击这类“链路式”违法违规行为,技术层面的断链拦截与法律层面的全链条追责成为关键。
赵精武认为,现实中的切入点主要集中在平台和行业两个层面。一方面,网络平台需要配合监管机构的执法活动,有效整治平台内违法盗版链接的发布和传播;另一方面,版权方和行业协会也需积极参与治理行动,防止盗版平台持续侵害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技术层面,王磊建议建立国家级盗版网站动态监测和黑名单数据库,要求国内主流浏览器和搜索引擎不得主动收录和推送盗版网站,并对高风险域名进行醒目提示和访问限制,从源头阻断用户访问路径。同时,通过监测异常流量、相似内容集中传播等行为,及时拦截黑灰产相关的内容引流,并加强对域名解析篡改、URL重定向等流量劫持行为的精准打击。此外,还可借助区块链分析、大数据监测等技术手段,追踪黑灰产资金流向,切断其经济链条。
公开报道显示,面对多重治理挑战,黄勇在北京市两会上建议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版权治理的发现、处置与复发防控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平台,细化版权合规义务和技术措施要求,完善权利人快速维权通道,强化算法推荐审计,推动形成侵权内容不传播、不推荐的制度约束。
司法层面,黄勇认为,惩罚性赔偿的常态化适用是提升版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关键。他建议完善数字版权案件裁判指引,在判赔金额上,综合考量侵权规模、主观恶意和获利情况,例如文化作品的授权许可费、制作宣发成本、侵权获利规模、作品口碑等因素,让判赔金额充分体现作品市场价值,使权利人受到有效救济,提振文化投资和生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