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7 22:08:40 股吧网页版
海关总署:严厉打击非法出口管制物项和偷逃、瞒骗等走私违法行为
来源:界面新闻

  据“海关发布”,2月4日,2026年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上海等11个海关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5年,全国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部门在总署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职责使命,发扬海关队伍优良作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深入开展“金钥2025”稽查专项行动,严稽严查严打非法出口管制物项和偷逃、瞒骗等走私违法行为,加强海南自贸港风险防范保障全岛封关运作平稳有序,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深化企业管理、保税监管、稽查核查、涉检行政处罚等业务领域改革,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2026年,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条线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锚定“五化”总体目标任务,在大局大势中精准定位、谋划推动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工作;更加注重“物企并重”,扎实推进海关分级分类企业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出口管制物项和偷逃、瞒骗等走私违法行为,坚决筑牢国门安全屏障;不断深化业务改革,全力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企管稽查队伍整体能力水平;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和稽查工作效能,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总署有关司局、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和各直属海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报关协会代表受邀参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