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3:56:10 股吧网页版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2027年1月1日起,上调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
来源:界面新闻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2月6日公告称,该部门定期审查新加坡境外注册车辆的费用,以反映新加坡注册车辆所有权变更及使用成本的变化,此举旨在确保在新加坡拥有和使用境外注册车辆的成本与新加坡注册车辆保持相当。近年来两类车辆成本差距持续扩大,因此有必要上调外国注册汽车及摩托车的车辆入境许可证(VEP)费用,以及外国注册货运车辆的货运车辆许可证(GVP)费用。

  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的VEP及GVP计划修订显示,入境新加坡的外国注册汽车和摩托车需缴纳的VEP费用将分别从现行的每日35新元和4新元上调至每日50新元和7新元。新规实施后,VEP费用将适用于除周末及新加坡公共假期外的所有日期。原有的每年10天免费通行日及工作日免费时段将取消。

  外国注册货运车辆的GVP费用将从每月40新元上调至70新元。外国注册货运车辆车主可在新费率生效前按现行40新元费率购买GVP。但自新费率生效日起生效的GVP将按每月70新元收费。

  此外,自2027年1月1日起,未安装车载收费器(OBU)的外国注册车辆需缴纳固定费率电子路权收费。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