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5 12:56:20 股吧网页版
市场监管总局: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大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2月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邓志勇在会上表示,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着力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有力维护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支撑经济增长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是经济回升向好的重要微观基础,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始终把服务经营主体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持续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大力推进企业迁移、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整治违规收费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及时推出一揽子帮扶纾困的政策措施,帮助经营主体减负增效。2025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在营活跃企业数量同比增长9.8%,占全部企业的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有力。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市场秩序,有利于畅通供需循环、释放消费潜力。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决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培育放心消费场景,营造良好消费氛围。2025年,修订《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投诉举报26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亿元,全年共召回消费品823.6万件,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3683吨。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着力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坚决纠治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挤压其他经营主体发展空间等行为。2025年,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敦促有关政策制定机关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整改;查处医药领域系列垄断案件,推动涉案药品大幅降价;查办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46万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成本调查、价格检查和约谈指导,有效推动“价格战”“补贴战”及时降温。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适配产业需求。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测得准才能造得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并持续开展质量技术攻关。2025年,共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瓶颈21项,填补产业急需质量技术空白71项;新建国家计量基准14项、国家标准物质1139种;发布国家标准4929项,同比增长56%;完成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重点项目20个,有力支撑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提升。

  平台经济生态治理取得重要进展。我国连续13年位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平台经济生态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商家的收益、从业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着力推动各方主体共赢发展。2025年,联合国家网信办出台《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着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平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则滥用、收费不合理、虚假营销、算法不透明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4%,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数量同比下降了57%;国家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在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16种产品的不合格率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提高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