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8:02:10 股吧网页版
事关质量安全管理!中建四局一个月内四次被点名公示
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专栏显示,在最近一个月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建四局”)四次被检查部门公示存在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中建四局一个月内四次被点名公示

  2026年1月16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问题,该行为在1月20日上网公示。

  2026年1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1、部分楼栋施工图审查未完成,现场已提前施工;2、现场多处临边防护和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3、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硬化道路积尘,地下室积水未清理;问题,该行为在1月16日上网公示。

  2026年1月5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其他不良行为。违反管理规定,夜间超时施工”问题,该行为在1月5日上网公示。

  2025年12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验收或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问题,该行为在1月5日上网公示。

  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被上网公示

  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于2019年发布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将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和员工。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归集,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

  针对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月20日的公示,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不过公示并未详细披露相关问题发生在哪个项目。

  世界500强企业,年合同额超三千亿元

  从中建四局官网可见,中建四局成立于1962年,是世界500强企业第14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骨干子企业,中建集团唯一一家总部驻穗的主力大型公司,中央驻粤大型综合投资、建设集团。企业现有员工3万余人,除局总部落户广州市天河区外,旗下十四家主力生产单位有八家驻地在广东,驻粤员工万余人。

  中建四局历经60年的发展,年合同额超3000亿元,营业收入近1500亿元,拥有房建、市政、公路特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市政、公路设计甲级资质(三特三甲)等170余项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地产开发、建造融资、持有运营)、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咨询)、新业务(绿色建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从1991年起,中建四局连续30年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获评“首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