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记录及管理信息专栏显示,在最近一个月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建四局”)四次被检查部门公示存在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中建四局一个月内四次被点名公示
2026年1月16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问题,该行为在1月20日上网公示。
2026年1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1、部分楼栋施工图审查未完成,现场已提前施工;2、现场多处临边防护和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3、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硬化道路积尘,地下室积水未清理;问题,该行为在1月16日上网公示。
2026年1月5日,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其他不良行为。违反管理规定,夜间超时施工”问题,该行为在1月5日上网公示。
2025年12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发现,中建四局存在“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验收或未经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问题,该行为在1月5日上网公示。
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被上网公示
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于2019年发布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将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和员工。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归集,健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
针对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月20日的公示,中建四局存在“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不过公示并未详细披露相关问题发生在哪个项目。
世界500强企业,年合同额超三千亿元
从中建四局官网可见,中建四局成立于1962年,是世界500强企业第14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骨干子企业,中建集团唯一一家总部驻穗的主力大型公司,中央驻粤大型综合投资、建设集团。企业现有员工3万余人,除局总部落户广州市天河区外,旗下十四家主力生产单位有八家驻地在广东,驻粤员工万余人。
中建四局历经60年的发展,年合同额超3000亿元,营业收入近1500亿元,拥有房建、市政、公路特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市政、公路设计甲级资质(三特三甲)等170余项资质,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地产开发、建造融资、持有运营)、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咨询)、新业务(绿色建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从1991年起,中建四局连续30年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获评“首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