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7:45:10 股吧网页版
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被出具警示函,涉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披露违规等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2月4日讯,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宁、周国熠、王聪、邹钟星、胡波、张立军、李广亮。

  决定书显示,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理财产品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2018年公司购买了840万元理财产品。前述资产在2020年底已出现明显的资产减值迹象,但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该理财产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直至2021年报中才对理财投资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对外借款披露不准确

  2018年7月公司与武汉圣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350万元钢材贸易合同,但合同实质为对外借款,公司2020年年报中对外借款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及资金占用违规

  2016年公司与丰原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李广亮签订1000万元的煤炭贸易合作协议,该协议实际为借款合同。丰原国际为公司关联方,前述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李广亮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前述借款中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邓宁、周国熠作为时任董事长,王聪、邹钟星作为时任总经理,胡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张立军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广亮作为时任董事,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景弘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邓宁、周国熠、王聪、邹钟星、胡波、张立军、李广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