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法院执行中,如何平衡“强化执行力度”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之间关系?2月4日,最高法院召开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回应南都N视频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

王富博介绍,过去,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更快更多地执行到位。如今,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入推进,当事人和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已不仅是“高效兑现”,更要求“规范文明”,力求在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牢固树立“文明执行”理念。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穿执行全过程,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利益平衡点,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条件。例如,江苏高院全面推广电子封条等物联网设备,创新执行监管、执行管理人等措施,适用“活查封”“活扣押”“活冻结”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帮助企业得到“喘气”“回血”的机会。
二是精准运用分级分类惩戒与信用激励修复机制。对于因宏观经济调整、行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履行困难的企业,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审慎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已被纳入名单但积极履行、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建立高效的信用修复通道,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商业信誉和融资能力。例如,山东日照中院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意见》,完善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被执行企业自动履行义务。
三是创新完善多元财产处置机制。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特别是分期履行、债转股、引进第三方融资盘活资产等创新型执行方案,力求共赢。在财产处置环节,通过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自行处置财产、帮助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提升财产处置效果,既保障债权人利益,也尽力维持被处置资产的整体运营价值和职工就业稳定。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与权利保障,确保执行权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程序,坚决杜绝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畅通涉企执行案件申诉渠道,及时依法审查处理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可能的执行案件,依法交叉异地执行,破除金钱、关系、人情干扰。例如,广东高院深化交叉执行机制,筛选涉企终本、二年以上长期未结、信访、涉民生、行政机关欠债等案件2批共8万余件交辖区法院进行交叉执行审查。
王富博介绍,下一步,全国法院执行条线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努力使每一起涉企案件的执行,都成为对法治精神和营商环境的守护与诠释。既让生效判决成为“真金白银”,也让执行活动成为助力企业爬坡过坎的“温暖之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