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4个城市(地区)调整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6〕14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对河北省14个城市(地区)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出调整。
其中,全省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辖区商业银行可在全省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上述政策自2026年2月4日起执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