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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3 17:26:30 股吧网页版
日照市公安局公布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
来源:中国财富网

  当前,网络流量成为部分网民及自媒体追求的核心目标,但少数人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牟取私利,不惜突破法律底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误导公众认知,破坏清朗网络生态。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多名违法嫌疑人被严肃追责,彰显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必被究”的坚定立场。

  案例一:转发“买卖器官”假视频,扰乱公共秩序

  网民杨某为博取眼球,蹭流量,在短视频平台转发多条“人贩子策划车祸、冒牌急救车”“买卖人体器官”系列虚假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处罚,涉案账号全部封禁,相关虚假视频予以全面清理。

  案例二:编造涉校自杀文案,引发恐慌被追责

  网民张某受流量诱惑,为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以本地学校为背景、“自杀”为文案的视频信息,暗示该学校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关注,给学校声誉和社会治安环境造成危害。经核实,该学校未发生此类事件,该信息系张某凭空编造。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同步发布权威通报澄清事实,消除社会影响。

  案例三:利用AI生成被殴打谣言

  网民陈某利用AI工具生成自己被殴打的虚假视频并发布在短视频平台,该视频被大量浏览,扰乱社会治安。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多以吸粉引流、牟取私利为核心动机,借助公众围观猎奇、焦虑担忧等心理,通过“标题党”“摆拍演绎”“虚假爆料”等方式扩散,涵盖民生、校园等多个领域,社会危害突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轻则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公安提示,流量诚可贵,守法价更高。广大网民及自媒体从业者,应摒弃“流量至上”的错误导向,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准则,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勿为追求流量而以身试法。广大群众如发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线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通过官方渠道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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