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张卿彬报道
近日,福建市民吴先生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其常用的乙方宝(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招标采购信息网平台)“杀熟”。此前,他花199元开通黄金会员,现升级铂金会员需375元且仅送半年;而新会员直接开通铂金会员仅199元,买一年送一年,吴先生认为此举不合理。
2月2日,平台客服回应称“每个账号优惠券不同,活动日和非活动日价格也不一样”,但并未提供详细的收费细则解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可以登记维权。有律师则表示,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用户质疑平台“杀熟”,想要退款却遇“看不见”的会员协议
“我是乙方宝四五年的老会员了,却越用越贵。”发现新会员购买铂金会员仅需199元,而自己却需要375元才能从黄金升级为铂金会员时,吴先生向客服申请退款,但遭到了客服拒绝。一番沟通后,客服才提出可为其特殊申请退还160元,但后续不再处理任何二次退费。

吴先生称其需要付375元才能升级为铂金会员
吴先生称,在咨询平台退款规则时,曾被客服提示“虚拟产品非产品原因不支持退费,购买前会员中心有会员协议。”但此前,他并未注意到相关退款协议字样。
“会员协议那么小一行,没有标明,谁会去看。”对于客服标注出来的颜色浅且字号小于页面其他内容的“会员协议”,吴先生认为,平时大家很难注意得到。

图为乙方宝客服提供的《会员服务协议》所在位置图片
对吴先生的说法,记者进行了验证。作为新用户登录乙方宝平台,点进铂金会员购买页面,显示铂金会员199元买一年送一年。而当记者向客服咨询新老会员的差价问题时,客服称“平台有非活动日和活动日,且每个账号优惠券不同”,但对定价规则未进行详细解释。
对于如何查询会员协议及相关退款规则,客服提供了一张指示有“开通前请了解《会员服务协议》”的截图。但记者在新用户购买页面位置并未找到该提示。

图为新用户会员购买页面截图
律师: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登记维权,该公司所在区的市场监管部门会予以反馈并处理具体诉求。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叶儒璋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的交易条件。平台同款会员存在价格差异,若未对优惠规则(如优惠券的获取、适用范围)进行充分明确的披露,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用户据此主张退差价具有法律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否则条款无效。因此,若平台的规则未区分虚拟商品的使用状态,笼统排除消费者的退款权利,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仅当虚拟商品已使用/激活且无法复原(如已充值的游戏点券)时,拒绝退款才具有合理性;若虚拟商品未使用、未过期(如未激活的会员),消费者仍有权要求退款。
对于吴先生反映的“会员协议”字样小问题,叶儒璋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以合理方式提示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价款、售后、民事责任等核心内容。因此,会员协议字体过小且未进行明确提示,属于未履行法定的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用户可以主张协议中关于退费的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该条款同时存在排除消费者核心权利的情形,还可能被直接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