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2日晚间,国投瑞银基金公告,近期,国际白银价格出现显著波动,鉴于当前市场的特殊性,自2026年2月2日起,我们对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白银期货合约(AG2604、AG2605、AG2606、AG2608、AG2610、AG2612),参考估值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的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相对前一交易日北京时间下午3点的波动幅度进行估值。
据悉,国投白银LOF为中国市场唯一跟踪白银期货的公募基金。
本次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如何进行日常估值?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约。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基金净值的估算通常采用“估值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作为基础。这一做法符合行业惯例,也便于投资者理解与跟踪。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期货市场设有涨跌停板制度。以上期所某白银期货合约为例,目前的涨跌停幅度为±17%。这意味着,即便国际市场价格出现更大波动,国内合约价格在单个交易日内最多只能反映17%的变动。
二、为何此次需要调整估值?
多家期货公司的研究表明,上期所白银期货与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的涨跌幅相关性极高。在无涨跌停板的情况下,两者的涨跌幅应相当。
在近期的极端行情中,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单日波动远超上期所白银期货价格的涨跌停比例限制。此时,若仍沿用当日上期所白银期货结算价进行估值,可能导致基金净值无法充分、及时地反映底层资产的真实公允价值。
因此,为确保基金净值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底层资产状况,我们决定参考白银期货国际主要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对基金资产进行合理重估。
(举个例子:假设国际银价下跌30%,但受制于17%的跌停限制,上期所白银期货仅下跌17%,若基金继续按其下跌17%的价格估值,其净值将“高估”实际资产价值,形成所谓的“估值滞后”。这种偏差意味着,基金账面的净值已不能准确代表其所持资产的真实价值。)
三、本次估值方法调整的依据是?
依据为《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基于近期国际市场价格及流动性等因素,经与基金托管人充分协商,我们认定当前情形已满足上述条款的适用条件。因此,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进行估值调整。
国投瑞银基金称,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合约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结算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此次估值方法的调整,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仅为确保净值能够真实、公允地体现资产价值。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始终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在极端市场环境下,选择更合理的估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