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2 19:17:50 股吧网页版
部分电信服务税率上调3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料影响三大运营商2026年净利润上百亿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月1日晚间一则公告在通信业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为9%。

  对此,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口径是一致的:此次税目适用范围调整,将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至于具体影响程度,三大运营商并未披露。 不过,根据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测算,此次增值税项目调整对三大运营商2026年的净利润影响或有上百亿元。在此背景下,消费者的资费也会跟着涨吗?2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询问三家运营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告中,三家运营商还阐述了后续业务发展方向,数智、算力、服务是高度重合的词汇,也反映出了运营商们未来的发力重点。

  或影响三大运营商2026年净利润合计上百亿元

  虽然三家运营商都没详细披露对业绩的影响程度,但资本市场一向敏锐。

  2月2日收盘,中国移动(SH600941)下跌3.86%至92.66元/股;中国联通(SH600050)下跌5.48%至4.83元/股;中国电信(SH601728)下跌4.33%至5.74元/股;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在港股市场亦有不同程度下跌。

  从类型来看,此次增值税调整涉及的业务包括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在当前通信业务中举足轻重。

  2月2日,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5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5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75万亿元,其中基础电信服务收入包括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业务收入2896亿元;移动数据流量业务收入6097亿元;固定语音和移动语音业务收入160.9亿元和1092亿元。

  另据工信部披露的《2024年1-12月通信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202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收入463亿元。再结合《2025年通信业统计公报》中提到的,2025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收入比上年下降2.4%可以得出,2025年移动短信业务收入约为451.9亿元。

  根据以上内容,初步测算,此次增值税项目调整对三大运营商2026年的净利润影响将至少达百亿元。

  付亮还提到,根据新的分类,三大运营商的业务收入2026年可能还会重新划分,部分宽带增值服务、移动数据流量增值服务将被移除到“基础电信服务”外。另外,所得税在增值税后计缴,增值税提高会减少所得税的上缴金额。

  付亮进一步表示,2025年基础电信业务中,除“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为正增长外,其他均为负增长,而“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中的基础服务部分也已达到相对饱和的状态。值得一提的是,还有网友质疑三大运营商公告发出的时间,认为消息滞后。对此,付亮认为,2026年1月30日相关文件才明确了基础电信服务的范围,因此称披露时间有问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数智、算力、服务成未来业务发展关键词

  在2月1日晚间的公告中,三家运营商还阐述了后续业务的发展方向。

  中国电信称,将全面实施云改数转智惠战略,加快科技型企业建设,全面推进AI+行动,持续打造“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的一体化智能云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提质降本增效,持续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移动称,将努力做强做优做大通信服务、算力服务、智能服务,坚持网络强基、推进全栈创新,深化精益管理和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服务企业。

  中国联通称,将聚焦“连接”“算力”“服务”“安全”核心赛道,全力打造差异化优势,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综合上述内容,数智、算力和服务成为三大运营商阐述自身未来业务的关键词。而值得关注的是,三家运营商提到的发展战略,也是当前电信业的新兴业务“主力军”。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5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5年全国通信业完成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兴业务收入4508亿元,比上年增长4.7%,在电信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由上年的25%提升至25.7%,拉动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物联网业务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9%、7.8%和4.9%。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