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深圳市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2026年)》(以下简称“指南”)。
目前,2025纳税年度大湾区个税优惠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受理2024纳税年度补贴的补办申请,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税收补贴,最高补贴额度达500万元,且补贴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作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降低境外人才在深圳工作的税收成本,持续优化大湾区人才发展环境。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局获悉,本次补贴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境外人才,涵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以及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海外华侨。
根据指南,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深圳市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工作,与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和其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合同或劳务合同,且纳税年度内在深圳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不含90天),并在深圳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该要求,北京某纳税服务咨询机构负责人张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政策明确,补贴计算标准为申报人2025纳税年度在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也就是说,每个纳税年度内,单个申请人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大湾区、前海、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三项个税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项享受,不得叠加。”
她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假设李先生是英国国籍,是深圳某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芯片研发首席专家,2025年全年李先生在深圳工作时间为320天,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被认定为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其2025纳税年度在深取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已缴个税税额260万元。
根据政策要求,李先生收入的15%应纳税额为120万元,那李先生可申请的个税补贴额为140万元(260万元—120万元),该金额未超500万元上限,因此可以全额申领。
总体看,指南中申报人需同时满足身份、工作、诚信三类基本条件,且符合高端或紧缺人才认定标准。其中,高端人才需符合省市相关人才范围及深圳高端人才指导目录,资格以官方认定文件生效时间为准;紧缺人才则需契合紧缺人才指导目录,资格以工作单位岗位说明生效时间为准。
在张慧提供的另一个案例中,王女士是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任职于深圳某持牌金融机构,从事跨境金融风控工作,2025年在深圳工作时间为280天,符合大湾区紧缺人才目录标准,2025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缴个税52万元。按照政策计算,王女士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为30万元。
“事实上,指南并非新政策,是之前政策的延续实施,这是深圳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政策延续旨在通过实质性的税收优惠,降低境外人才的境内工作成本。”张慧说。
据悉,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在期限内备齐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人员提醒,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其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行为,将依法追回资金,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