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江庆、曹秉蛟、高岭:
因涉嫌高鸿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七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七条等规定,我会拟对你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江庆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因多次与你们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31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