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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1 09:34: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江庆、曹秉蛟、高岭:

  因涉嫌高鸿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七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七条等规定,我会拟对你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江庆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因多次与你们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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