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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1 00:51:20 股吧网页版
明确禁止行为,设立管理红线 !中银协发布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1月30日消息,为规范会员单位和外部催收机构对信用卡及个人消费信贷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指引》共七章五十四条,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务发展的角度,通过催收行为定义、催收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五个方面对规则进行制定。

  在细化催收行为规范、维护行业秩序方面,《指引》对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突出强调易理解可执行,设置了禁止红线。一是对催收时间、合理频次、联系信息获取渠道及规范联系第三人等多个长期困扰行业的模糊敏感问题进行了明确,设立了量化标准和具体定义说明。二是细化了催收行为规范,包括催收记录规范、电话催收规范、信函催收规范、外访催收规范、催收人员告知规范及权属关系转移告知规范。三是明确催收禁止行为,设立催收管理红线。四是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趋势,前瞻性地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进行规范。

  在强化外部机构规范治理、建立约束机制方面,《指引》明确了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约束机制。具体而言,强化主体责任,实行白名单制管理,要求会员单位在官网等渠道对委外催收机构实行公示制度;建立外部催收机构准入、退出标准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协议核心内容,实现契约化管理;细化外部合作机构管理条款,包括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合规管理及投诉管理;要求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通过考核指挥棒,提高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和催收人员的合规催收约束力;明确外部催收机构禁止事项,设立了相关红线;结合第三方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态势,研究最新监管指导方向,新增了互联网平台催收行为约束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治管结合”。将催收治理提升到公司治理层面,提高思想认识,为决策与执行的协同提供保障;强调溯源治理,结合产品适当性管理要求从以往的“事后解决”管理体系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解决”全流程体系转型;全面梳理管理维度,从制度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投诉管理等多方面实现控制。

  同时,《指引》强调要发挥协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目前行业催收工作热点,在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内容;加强自律管理,在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联合打击逃废债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内容。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指引》的颁布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从业机构合规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行业迈向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步。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继续秉持“金融为民”的服务理念,做好指引实施工作,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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