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1月30日电(记者魏雨田)中融信托逾期兑付的影响仍在A股上市公司财报季中持续显现。近日,微光股份、长光华芯等多家A股公司接连披露,因中融信托理财产品逾期,已计提相关投资损失。不过,风波并未阻止上市公司配置信托理财的步伐,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场A股上市公司信托产品认购金额超260亿元。
上市公司的理财逻辑,究竟该如何在收益与安全之间实现重构?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在配置信托产品时,需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不仅要关注信托机构的资质和规模,更要对产品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式核查,以此平衡投资收益与资金安全。
多家上市公司接连踩雷中融信托
微光股份的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8亿元,且所有产品均已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4亿元,2024年度确认1.1亿元,2025年度再确认9335.83万元,累计确认损失占比达100%。

具体来看,微光股份及其子公司持有的3.68亿元相关信托产品已逾期2年以上,涉及中融-圆融1号、中融-汇聚金1号、中融-庚泽1号三款产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本金及投资收益,中融信托对其发函也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信息及兑付方案。此外,公司持有的3951.66万元中融-融沛231号产品同样逾期,累计损失也已达100%。
微光股份表示,本次计提的9335.83万元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9.46万元及所有者权益8049.46万元,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目前相关信托款项的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持续跟进中融信托的处置进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微光股份并非唯一一家因中融信托逾期受损的上市公司。1月17日,长光华芯发布公告,就其与中融信托的理财纠纷提起诉讼。据悉,长光华芯于2023年1月认购了6000万元中融-隆晟1号B类信托产品,参考年化收益率6.6%,存续期358天,但该产品到期后无法兑付。长光华芯认为,中融信托未按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管理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求其赔偿本金及收益损失。
1月26日,安利股份在接受调研时也透露,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2024年累计对持有的中融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800万元,目前该信托产品账面价值仅为1200万元。
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志博分析认为,从法律层面看,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人,有权依据信托合同要求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最终能否挽回损失,取决于中融信托的资产处置进度和可执行财产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金房能源、金博股份、南都物业、咸亨国际、先锋电子、药石科技、三德科技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均曾公告其中融信托产品逾期兑付情况,涉及金额不等,部分公司已计提大额损失。
信托理财仍是A股公司重要配置途径
尽管中融信托逾期风波引发市场对信托理财风险的关注,但信托理财依然是上市公司盘活闲置资金的重要途径。新华财经数据显示,2025年,A股上市公司合计认购信托产品金额超过260亿元,涉及46家上市公司。
从具体案例来看,海信家电在近期密集披露了多笔信托理财动作。1月21日,海信家电公告称,旗下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在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与华能信托签订10份理财协议,斥资18.15亿元认购其理财产品。此前的1月7日,海信家电已披露,其附属公司在2025年7月至2026年1月6日期间,以18.55亿元认购了中粮信托6款理财产品。
此外,百大集团、网宿科技、迪阿股份、沙钢股份和天邑股份等上市公司,2025年信托产品认购金额均超过5亿元。
“上市公司配置信托理财,核心需求是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有业内人士透露,对于海信家电这类现金流充裕的龙头企业而言,低风险信托产品相较于银行存款收益更高,相较于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资产风险更低,是闲置资金配置的优选。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上市公司选择信托理财产品时,普遍偏好固定收益类、低风险产品,多数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集中在2%至3%,与微光股份、长光华芯所涉中融信托产品6.6%的参考年化收益率形成鲜明对比。
据悉,上市公司进行信托理财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结余、闲置募集资金等,配置逻辑以稳健为主,通常会分散投资多个产品及机构,以降低单一风险。但中融信托作为行业头部机构,其逾期风波的持续发酵,打破了部分上市公司对头部信托机构的信任。
配置理财产品需进一步加强风控
公开资料显示,中融信托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9年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突破1000亿元。股权结构方面,2022年年报显示,经纬纺机持股37.47%,为第一大股东,中植集团持股32.99%,为第二大股东。
中融信托的逾期兑付风波始于2023年。当年9月,中融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首次公开承认“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本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同时,中融信托与建信信托、中信信托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聘请两家机构为其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服务,试图化解兑付危机。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中融信托的兑付困局尚未得到有效化解。截至2026年1月底,其仍未对微光股份、长光华芯等上市公司所涉逾期产品公布兑付方案,相关底层资产信息也未披露,导致上市公司投资款项收回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黎志博认为,中融信托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即便处于托管状态,仍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提起诉讼是合理的维权方式,但判决后的执行难度可能较大,若中融信托可执行财产不足,或财产处置周期过长,上市公司的损失可能难以全额挽回。
黎志博进一步表示,中融信托逾期风波给上市公司的理财敲响了警钟,后续上市公司在配置信托产品时,需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不仅要关注信托机构的资质和规模,更要对产品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式核查,摒弃“刚兑”预期,理性平衡收益与风险。同时,信托机构也需加强合规经营,提升风控能力,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切实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