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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4:40:59 股吧网页版
北京以地方立法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自主权,通过《条例》明确功能定位重点任务
来源:上观新闻

  昨天,《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集中体现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坚持规划确定的战略、功能和目标定位,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共九章六十五条,将于5月1日施行。在北京市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的第十年之际,北京城市副中心有了“基本法”。

  《条例》将十年来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的一系列专项政策文件和成熟经验,通过地方性法规形成稳定、权威的制度支撑,也为解决现实难题提供制度路径,为未来创新探索进行顶层设计。在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规划建设、优化产业布局、突出绿色发展、建设智慧城市、优化公共服务、纵深推进协同发展等七方面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

  《条例》规定,北京市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市政府可以依法决定将部分市级管理职权交由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行使,健全财政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城市副中心独有的城市空间结构、绿色空间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明确交通体系、水务体系、小城镇特色化发展、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条例》明确,北京城市副中心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六大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在副中心先行先试。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绿色投资促进机制,推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健全绿色空间体系。

  《条例》指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数智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机制;有机衔接公共服务组团和家园规划,健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住房、文化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品质。

  “协同”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的关键词之一。《条例》提出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主与副、与拓展区融合发展、与“北三县”(指河北省临近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大厂、三河、香河)协同发展的关系,与雄安新区错位承接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的北京“新两翼”关系,指出要推进通州区与天津市、河北省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

  根据《条例》,北京市统筹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承接工作,完善支持保障措施,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公共服务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等向城市副中心疏解,促进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紧密对接、良性互动。《条例》提出,北京城市副中心应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要求,与“北三县”共同建设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轨道交通连接。《条例》明确,北京市健全与雄安新区工作对接机制,加强规划建设、产业承接、生态治理等领域交流,深化快速交通联络、公共服务对接,拓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合作领域,共同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和京津冀区域新的增长极。

  《条例》的施行,将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未来更绿色、更智慧、更便捷;将逐步实现市、区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绿色电力全覆盖,城市服务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形成环状绿色生态绿道;将实现城市物联、数联、智联,以万物互联的城市感知网络、智能高效的城市大脑、数据集成共享的基础支撑平台,构建新型智慧城市模型。支持中心城区优质办学主体在城市副中心跨区域办学,推进城市副中心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区,推动博物馆之城、书香城市、演艺与体育休闲聚集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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