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30 13:24:09 股吧网页版
监管通报德邦基金违规销售,涉无资质大V营销合作遭责令改正
来源:南方都市报

  此前被传单日“吸金”120亿元的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正式迎来监管通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业内获悉,1月29日,由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主办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指出,近日,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单日申购量超百亿,涉嫌违规销售,引发多家媒体关注报道。监管机构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通报显示,经核查,D基金公司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开展营销合作,向其支付大额广告费,以互联网“大V”在平台上预告某日(将)大额购入D基金公司的A产品为噱头,利用互联网“大V”的流量和影响力鼓动投资者跟进购买A产品,诱导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购买中高风险产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证监会对D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监管措施,同步追究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互联网业务部门负责人等责任人员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通报还点名了行业内另一类违规现象: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和非持牌的第三方平台重新上架“基金实时估值”功能,直接提供或通过“净值参考”“板块涨跌”等形式变相提供“基金实时估值”功能,同时还衍生出按平台当日申购金额排序的“加仓榜”、展示用户持仓收益和明细的“实盘榜”等。上述功能可能误导投资者,摊薄基金产品收益,引发投诉纠纷,应当予以规制。

  通报强调,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事关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行业声誉。各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基金销售和宣传推介行为。通报还强调,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要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防止风险错配。此外,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基金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要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等功能,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回溯此次事件源头,此前曾有关于德邦基金旗下“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单日吸金120亿元的传闻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彼时德邦基金多次发布限购公告,还曾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公司并未对外披露旗下基金的盘中规模数据,公募基金产品当日规模数据属于非公开信息。”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