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欢迎芬兰企业继续积极投资中国
来源:新华社
新华财经北京1月29日电(记者黄韬铭、谢希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29日在回答中芬经贸共识与成果的有关提问时表示,将支持芬兰企业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对华出口,欢迎芬兰企业继续积极投资中国,共享高质量发展机遇。
在商务部当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芬兰总理奥尔波近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此访中芬双方在经贸领域达成了哪些共识和成果?下一步如何推动中芬经贸合作走深走实?
何咏前说,近日,芬兰总理奥尔波成功访华,中芬双方在经贸领域取得务实合作成果。访问期间,中国商务部和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签署了《关于加强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工作的谅解备忘录》,共同主办了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与会的中芬双方50多家企业围绕创新、绿色、数字等领域合作展开热烈讨论,并签署多项商业协议,涉及矿山机械、医疗、造纸、绿色建筑等领域。芬方企业纷纷表示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和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将长期投资中国、扎根中国。
何咏前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与芬方一道,共同落实好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用好双边经贸联委会等机制,深化经贸政策沟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